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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团体标准发展概况及问题探讨

我国团体标准发展概况及问题探讨


摘要:

本文结合对我国团体标准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概述,指出了目前团体标准存在质量参差不齐、内容重叠、应用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提出了规范标准制修订程序、提升标准化技术能力、扩大和多样化编制组成员、加强标准发布机构间协调、做好标准顶层设计以、标准立项前计划实施应用、编制中加强宣传、发布后开展全方位的推广等一系列解决措施建议。


*阅读原文,请到中国知网下载《我国团体标准发展概况及问题探讨》[J].中国标准化,2022(12):43-48


1、前言


我国标准化体制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带有较为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传统“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的标准化体制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015年2月1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鼓励学会、协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选择部分领域开展试点。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开始了我国标准化改革之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版《标准化法》首次明确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鼓励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和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根据市场的创新需要制定和采用技术要求高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尤其是在重要行业、新兴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


团体标准作为“自下而上”由市场提出制定的标准,具有制定速度快、对市场需求响应及时、标准推广高效等优点,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重要补充。团体标准在我国经过几年的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标准质量参差不齐、适用性不强、采信度不高等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这些问题背后的主要原因,并结合笔者工作经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2、团体标准发展概况


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比,团体标准具有一些显著优点。一是其制修订周期短,能够更快地响应市场需求,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二是基于团体标准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定位,团体标准的技术水平往往都是采用行业最先进的技术水平,技术指标一般比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高;三是团体标准更加灵活,与技术发展同步的优势更为明显,有利于成果创新和转化,而且可以跨领域、跨产业,综合性较高。与企业标准相比,团体标准是多家企业或科研院所等参与,在市场主体下形成的技术规则,比企业标准的实施范围广,能够达到较好的市场效果。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共有6,168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共计公布38,820项团体标准。自2016年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建立以来,我国团体标准发布的数量按照每年超过30%的速率增长。即使在新冠疫情期间,从2019年12月31日到2022年5月31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的社会团体由2,942家增加至6,168家,增长率为109.6%;公布的团体标准由11,217项增加至38,820项,增长率为246.1%。标准的发布领域也逐渐从以制造业和经贸为主向社会经济全领域转变。截至2021年底,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超过了17万项,因此,即使政府主导标准数量保持不便的情况下,团体标准数量要赶上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数量仍然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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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6年—2021年我国团体标准发布情况


团体标准的前身是在欧美国家广为盛行的联盟标准,联盟标准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以美国、日本、欧盟为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联盟,距今已有100余年的发展历史。在美国,共有700家左右标准制定组织,共发布93,000多项团体标准,平均每家团体发布132项标准。日本有196个团体标准制定组织,共制定5,285项标准,平均每家团体发布27项标准。欧洲各国和区域也存在着众多的专业层次上的标准化机构,截至2015年,欧盟民间标准化组织有200多家,共制定10,000多项团体标准,平均每家团体发布50项标准左右。而我国目前每家团体平均发布6项标准,单从每家团体制定标准的平均数量上看,我国跟美国、日本和欧洲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表1 国内外团体标准总体情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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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


我国团体标准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成熟,发布的标准在很多领域内填补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空白,团体标准已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点,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联通产业上下游的结合点。但与国外成熟的团体标准化机制相比,我国的团体标准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团体标准质量和标准应用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3.1、团体标准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


我国发布的部分团体标准的技术水平高、实施应用效果好,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好的促进作用,经过一段时间的应用实施后转化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甚至国际标准。例如新冠疫情发生后,美团外卖等牵头制定的T/CCPITCSC 042—2020《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为电子商务平台、配送及餐饮企业提供翔实可遵循的无接触配送服务模式,为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提供了重要保障。同年,该项标准转化成国家标准GB/T 39451-2020《商品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并于2022年正式转化成国际标准IWA 36:2022《无接触配送服务指南》,成功打造了“团体标准化+国际标准化”双驱发展的成功范例。


但也有一部分团体标准连最基本的标准格式都不能满足GB/T1.1的要求,出现引用文件错误或引用作废文件等“低级”错误,标准内容上更是不严谨。例如2018年“三文鱼团体标准”事件,《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对物种分类进行了规定,将虹鳟鱼定义为三文鱼,如果按照此标准的划分方式,消费者极有可能花了三文鱼的高价买回实际价值较低的虹鳟鱼。


分析存在团体标准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团体标准发布机构标准化技术水平太低,未设立专门的标准化机构和组建专业的技术队伍,原有的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等主要机构,仅能满足社会团体基本运行需要,不足以支撑团体标准工作开展;二是部分团体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的动机不纯,仅仅是为了通过标准争取赞助费、标准化资助费等经济效益,或者希望通过团体标准追求轰动效应和个人业绩;三是对标准制修订各个流程要求不严格,预研阶段缺少充分的市场需求调研,立项评审阶段缺少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严格评估,标准编制过程中缺乏代表成员单位广泛的“利益一致”性,标准报批审查过程中缺少对内容科学性的高要求。


3.2、团体业务交叉、标准内容重叠


一方面我国标准化改革提出了“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等一系列措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难度提高,大量的企业涌向团体标准制定的洪流当中。我国各级学会、协会、联合会、促进会和联盟等法人团体争相注册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同一领域既有国家级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等,也有省市级的,还有县区级的小协会。比如就茶叶领域,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注册的就有181家协会/学会/促进会等,主要都是一些县级的团体,存在多家团体争相制定内容相近甚至相同的团体标准现象。另外一方面,目前部分团体在开展团体标准工作中未做相关领域的标准化现状研究和行业发展标准化需求研究,结合团体的业务范围构建本团体的标准项目规划、建立本团体的标准顶层设计;同时也有一些标准在立项时缺少市场需求分析,制定的团体标准内容与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的内容高度重复,并非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空白”。


团体业务交叉、标准内容重复将会造成一系列的不良影响。一是团体之间存在恶性竞争,本来应该跨领域合作的团体因为存在标准方面的分歧而不能合作。二是制定一份好的标准需要标准发布机构、参编单位等投入大量的人力、时间和经费等,如果同一标准内容重复制定标准,将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三是会给企业、消费者、检测机构等标准使用者带来选择困惑,不能实现通过标准统一和规范市场、帮助消费者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目的。

3.3、标准实施应用不足、采信度有待提高


标准化工作从整体上主要划分为标准的研制和标准的应用,目前很多团体标准存在应用实施效果不佳的情况,甚至有的团体标准在发布后根本就没有企业或机构使用,存在“重制定,轻实施”的现象,没有让标准发挥应有的价值。虽然在一些政策法规里面已明确团体标准可以作为行业组织自律的依据和手段,例如2021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依法制定数据安全行为规范和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但是目前在大部分的政府采购、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招投标等活动中所采用的标准主要还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团体标准被采信的依然不多。


分析存在团体标准应用不足、采信度不高的主要原因,除了团体标准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影响标准“用户”的使用信心以外,主要原因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社会认知方面,大多数的企业、机构在采用标准时,还是以政府主导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为主,部分科研课题的考核指标、评优评奖等各种考评中也是优先选择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大家对团体标准的认知还不足。二是在标准参编单位方面,部分参与团体标准编制单位的目的不纯,可能只是想通过参与标准编制提升企业的知名度或者获取政府补贴等,并不打算真正使用标准,违背了制定标准最本质的“初衷”。三是在团体标准发布机构方面,有的团体标准发布机构规模、影响力本来就小,再加上不重视标准的宣传和推广,所制定的标准不被社会甚至是成员单位所知道,标准的使用更是无从谈起。


4、下一步发展建议


4.1、规范标准制修订程序


《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从公示到正式发布仅用了3天时间,不符合标准发布机构的《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的15天公示时间要求,同时此项标准涉及消费者权益也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发布,才导致了“三文鱼团体标准”事件,影响了社会对团体标准的信任度。因此,标准发布机构制定标准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是保障团体标准质量必不可少的前提。在严格执行国标委和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前提下,标准发布机构应制定本团体的标准制修订程序,规定本团体的标准研制各个流程的要求,主要包括立项评审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参编单位的基本要求、意见征集广泛性的要求、报批审查对标准内容科学性要求、标准必要专利相关政策等。


4.2、提升标准化技术能力


标准化是一门与实践结合紧密的活动,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在短期内很难完全掌握相关原理和方法。要保证团体标准的质量,标准发布机构应掌握较高的标准化技术能力。一方面标准发布机构应设置标准化专业部门和组建标准化队伍,组建的标准化技术队伍可以包括内部全职的标准化技术人员专门负责标准研制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包括外部兼职的行业专家和标准化专家负责标准化的方向和质量。另外一方面标准发布机构应积极与外部专业的标准化服务公司和组织进行合作,国标委《关于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培育标准化服务主体、完善标准化服务生态体系、鼓励标准化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六大任务,因此标准发布机构可以借助标准化服务单位的力量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此外,标准化发布单位相关领导和成员应加强标准化基础知识学习,才能更好地做好标准化管理和战略布局。


4.3、扩大和多样化标准编制组成员


标准的本质属性是公认的技术规则,如果标准编制组的企业和单位不具有行业代表性,所制定的标准很难保证能得到行业和社会的认可,因此在标准编制成员方面建议两个方面,一方面对标准参编单位的数量设置最低线,例如中国信息协会、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等的部分标准要求参编单位的数量不少于30家。另一方面对参编单位的类型进行要求,尽可能征集到与标准项目相关的全产业链单位,不仅有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如国企、央企、上市公司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还应该有该领域内权威的高等院所、科研单位和专家。


4.4、加强标准发布机构间的协调


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是美国国内自愿性标准的协调主体,负责跨机构团体标准制定中的协调活动,避免标准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和标准内容的重叠。建议我国在国家层面或者行业层面设置类似的组织机构,一方面在团体在平台注册时对团体的规模、业务内容、标准化技术实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另外一方面对本行业团体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协调,避免存在同一内容重复制定标准的现象;此外,制定团体标准发布机构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团体的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对不规范的机构要求整改或者终止其标准化业务。


4.5、发布机构做好标准顶层设计


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团体应该组织相关的团队对本行业的标准化现状和行业发展进行调研,梳理出本行业的标准化需求,并结合国家标准化规划制定出本团体的标准化需求清单和标准化体系,有了标准化体系和需求清单才能保证本团体的标准化工作系统、有序开展。基于标准化体系和需求清单,给出拟制定团体标准的名称或者方向,按照“揭榜挂帅”的方式向社会征集标准编制单位,这样才能有效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空白”,有效使用标准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4.6、标准立项前做好标准的实施规划


一方面标准项目的提出应该是从实际工作需求出发(例如工程验收、产品设计、服务提供、检测、认证等方面没有标准依据),考虑是否有必要提出团体标准的立项。另一方面立项单位在提出立项时建议给出标准发布后的初步实施方案,标准发布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和标准化专家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评审。第三方面,标准参编单位是标准最直接的“用户”,在加入标准编制组时应承诺标准发布后使用标准,并协助标准推广。


4.7、标准研制过程中加强标准的宣传


标准的宣传推广工作不仅要在标准发布后做,在标准研制过程中就建议开展起来,对立项、研讨、意见征集、技术审查和发布等标准研制每一个环节在影响力较大的媒体进行报道和宣传,一方面可以征集到更多优秀单位参加到标准编制组,为标准的内容提供更多的建议,对标准中相关条款达成统一理解和认知;另一方面,可以在标准研制过程中就让更多的企业和机构就了解和学习这份标准,有利于标准发布后的应用和推广。


4.8、加强标准发布后的宣传和推广


标准发布后,标准发布机构除了自己召开相关的宣贯会、发表标准解读文章等宣传推广工作外,还建议开展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与其他标准管理部门、标准“用户”单位合作开展标准推广工作,最大程度地扩大标准宣贯的受众面;二是结合标准内容与检测认证机构合作,将标准转化成认证实施规范,开展检测、认证和评价工作;三是针对实施效果较好的团体标准,标准发布机构牵头与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归口单位合作,探索将团体标准转化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甚至国际标准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标准的使用。同时,建议标准发布机构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团体标准能在更多的政策法规、招投标文件等引用,增强标准的生命力。


5、总结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的团体标准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在成长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也是正常的。目前相关管理部门从团体标准的监管、评估、培训、扶持等方面都陆续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保障我国团体标准的健康发展。团体标准要明确满足市场和创新的定位,积极发挥团体标准灵活高效、紧贴市场等优势,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效协调,早日实现《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的4个重要转变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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