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照明设计职业技能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深圳市照明学会为广东预赛区的唯一承办单位,预赛选手报名工作正火热开展中。现将预赛相关注意事项再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竞赛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坚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培育照明设计高技能人才队伍,推动照明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 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照明学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办,中国照明学会各分支机构、省市照明学会、中国照明学会单位会员和有关职业院校承办。
(二)竞赛方式
竞赛方式: 竞赛分预赛、 决赛两个阶段。
1.预赛。预赛由分各赛区承办单位组织选手参加预赛。参赛选手于2022年 8月30日前完成报名,组委会办公室对报名照明设计师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选手,参加分赛区的预赛。
各分赛区预赛拟定于2022年9月20日之前完成。
2.决赛。2022年9月30日前,由组委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选手预赛排名情况与综合情况,确定60名左右选手入围决赛。决赛拟定于2022年10月举行。
(三)赛制安排
比赛类别 |
比赛时间 |
比赛项目 |
预 赛 |
2022年9月20日前 |
理论考试、技能竞赛 |
决 赛 |
2022年10月 |
理论考试、技能竞赛、设计理念陈述演讲(前十名加赛) |
以上为预期暂定时间,实际竞赛时间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五)评审规则
竞赛组委会下设评审组,负责命题、 监考、裁判评审工作。
1.裁判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客观、科学的原则;
(2)综合评价、比较择优的原则;
(3)技、艺、识相结合的原则。
2.裁判标准
裁判标准根据照明设计特点,按照《全国照明设计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要求执行。
四、参赛报名
(一) 参赛条件
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勇于实践创新且从事照明设计或相关专业的照明设计师及相关专业院校教师均可报名参赛。已经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与创业的学生不得参赛。
参赛选手的年龄范围为: 18周岁—48周岁之间。
(二)报名程序
报名由分赛区组织实施。报名参加预赛的选手,需要如实提交报名申请表、个人教育背景、从事照明设计工作简历、获得奖项荣誉、相关职业证书、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业绩证明材料等。
五、 预赛安排
1.预赛由分赛区在组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预赛时间由分赛区根据赛事总体安排确定。预赛采用现场考核的形式进行,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竞赛。
选手个人总成绩=理论考试得分20%+技能竞赛得分80%
预赛按照个人总成绩排序决定名次。总成绩相同者,以技能竞赛成绩高者优先;技能竞赛成绩依然相同,取相同名次。分赛区根据名额分配,根据选手成绩推荐参加决赛的人选。
2.预赛内容
预赛内容根据人社部颁布的《 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照明设计师(中级) 的职业能力要求,结合照明设计职业的发展趋势,围绕照明设计专业的核心技能,设计出针对照明设计职业技能岗位对应的知识、能力、素质、技能竞赛内容。重点考查选手的理论知识、 动手能力和创新创意水平,检验参赛选手的综合职业能力。
(1)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竞赛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以照明设计师职业标准应知应会能力测试为基础,主要考核选手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岗位职业素质内容及综合分析能力。试题内容包含照明基础知识、 调研方法与分析、创意设计知识、技术设计知识、施工知识等专业理论知识, 全部为客观题。 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对错题。
(2)专业能力竞赛
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进行。要求参赛选手对给定建筑室内或室外光环境进行技术与艺术设计,完成创意设计说明;绘制景观照明效果示意图;绘制景观照明灯具布置图;绘制景观照明线路布置图;绘制照明系统图;绘制关键灯具安装的节点大样示意图;根据设计方案合理选择光源灯具;说明安装方式及线路敷设方式等。
考核选手对给定设计对象进行调研分析的能力、阅读技术图纸能力、对各类照明器具选型的能力、对照明计算软件的使用能力、对照明控制与安全防护设计的能力。要求选手综合运用照明设计知识,并将绿色照明、健康照明、智能照明体现在设计方案中。
4.预赛流程
(1)理论知识竞赛流程:
检录→全体选手抽签座位号→理论竞赛→试卷加密→ 试卷评分。
(2)专业能力竞赛流程:
检录 (一次加密) → 选手抽签机位号(二次加密) → 赛场1 竞赛 →作品 1 加密→ 赛场 2 竞赛→ 作品 2 加密→ 作品分别评分。
5.预赛赛卷
预赛题目由评审组(专家组)命题。
6.赛事成绩评定
评审组成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 的原则,通过创新设计、规范标准等形式,对先进性、创新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国家技能标准为依据,最终按总评分得分高低,确定竞赛选手排名。
在竞赛时段,参赛选手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和监考正常工作等不文明行为的,由裁判长扣减该专项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该专项成绩为 0 分。参赛选手有作弊行为的,取消比赛资格,该专项成绩为 0 分。参赛选手不得在竞赛结果上标注含有本参赛选手信息的记号,如有发现,取消奖项评比资格。为保证裁判公平、公正,在每个现场评分环节,均由赛项组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加密。
7.赛事成绩公布
预赛记分员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选手成绩汇总成最终成绩单,经裁判长、监审组签字后进行公布。成绩公布无异议后,由裁判长和监督组长在成绩单上签字,并在会后宣布预赛成绩。
8.竞赛纪律要求
比赛过程中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服从指挥。比赛日前一周内召开参赛选手会议,会议讲解竞赛注意事项并进行赛前答疑。比赛场地在比赛日前一天对参赛选手开放,熟悉场地。参赛选手应提前 30 分钟到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检录,按要求排序入场等候, 不得迟到早退。根据入场顺序号抽签编号(第二次加密),按编号入座,不得自行调换工位。加密裁判负责密封收存加密信息。除大赛要求选手自备的工具外,参赛选手不得携带其它与竞赛无关的物品进入赛场,如手机、 U 盘、照相机、录音录像设备等。一经发现, 以作弊处理,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9.作品版权与归属权
(1)竞赛主办单位或其授权单位有权宣传、出版、展示全部参赛作品,无须向参赛者支付任何版权等费用。
(2)参赛作品设计版权归属参赛选手所有,选手不得提供侵权作品。组委会无义务对参赛作品涉及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作实质性审查。任何选手提供的参赛作品侵犯或被指控侵犯知识产权,包括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设计版权等或所有权、其他权利等为理由而提出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索偿及法律责任,概由选手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
11.赛项安全
(1)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尤其是疫情防控严峻的形势下,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采取切实有效疫情防控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所有参加决赛的选手与工作人员报到时,应遵守赛事举办城市的防疫规定及组委会的防疫要求。
(2)因为疫情防控的需求,大赛期间不接受社会其他组织与个人参观与观摩活动。
六、 竞赛奖励
(一)决赛中获得前3名选手,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 全国技术能手” 称号。
(二)竞赛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事宜,按中国轻工业联合
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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