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深圳市照明学会关于推荐中照照明奖评审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照明行业专家:

 

中国照明学会于3月10日起开展中照照明奖评审专家库专家人选的征集工作,为支持中照照明奖的评审工作,充分体现专家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精准性和规范性,深圳市照明学会作为本次专家征集的推荐单位,现有2名推荐名额,望满足条件的专家积极联系学会进行推荐。

(本次专家征集工作将于2021年3月31日截止,请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联系本学会推荐。)

 

专家人选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保密意识强。

(三)中国照明学会会员,热心学会工作,自愿加入中照照明奖评审专家库,愿意遵守评审规则,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评审工作。

(四)年龄在70周岁以下(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院士7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照明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持有中国照明学会高级照明设计师证书。

2.从事照明行业管理实践工作满20年,熟悉照明产业且具有一定的研究。

3.省级照明学会主要负责人。

4.中国照明学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以及《中照照明奖奖励办法》和《中照照明奖评审专家职业操守》,严守评审秘密,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创新生态。

(二)根据评审规则,对中照照明奖申报项目有关内容进行独立的判断和评价,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三)评审过程中,可以通过中照照明奖奖励工作办公室,向项目申报或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出质疑并要求做出解释。

(四)遵守评审回避要求,与评审对象存在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关系的,应当主动向奖励工作办公室说明并回避。

(五)不得利用评审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以任何形式为评审对象进行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六)对完善奖励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七)根据个人意愿,退出评审专家库。

 

 

联系方式

深圳市照明学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5-86535295

联系人:王婉莹   18727623090

邮箱:szzmxh@163.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16号华瀚科技大厦D座315室
 

深圳市照明学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