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全稿包含19页内容,共计11000余字。这个规范,不仅对工程建设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进行了要求,还明确了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安全、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方面的技术指标和内容要求。
据悉,这是住建部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的成果之一,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见政府对此标准的重视程度,也被誉为新建住宅的“新国标”。
该规范中,对住宅室内外光环境部分作了明确要求,今天小编就来梳理一下对于照明部分都有哪些要求:
《规范》中要求,存在噪声污染、光污染的地段,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应达到居住用地声环境和光环境质量的要求。
《规范》中对住宅项目室外公共区域各个场所的夜间照明照度值和一般显色指数都作了具体要求。
住宅项目室外公共区域夜间照明照度值和一般显色指数限值
注:水平照度的参考平面为地面,垂直照度和半柱面照度的计算点或测量点高度为1.5m。
《规范》要求,在自然采光方面,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每套住宅卧室、起居室、厨房均应有直接采光;每套住宅中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平均值满足2.0%的居住空间至少应有1个;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平均值满足2.0%的居住空间至少应有2个。
在人工光方面住宅卧室、起居室一般照明光源的色温不应高于4000K。并对住宅建筑公共区域的照度和一般显色指数提出了具体要求。
宅建筑公共区域照度和一般显色指数标准值
《规范》要求住宅建筑应设供配电系统,并应按用电负荷等级供电。
住宅建筑主要用电负荷等级
《规范》还提出,住宅照明回路、空调电源插座回路、电热水器等2kW及以上的用电设备回路、厨房内的电源插座回路、其他功能用房的电源插座回路应分别设置。
该《规范》对住宅智能化也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新建住宅项目的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和室外地下智能化系统管道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为推动智能家居(智能灯光)产业链向住宅延伸提供了基础。
总体来说,细化了建设要求,这一版征求意见稿, 关注到了更广泛人群的居住需求,并照顾到更多生活化的细节场景,满足更多群体的居住需求及可持续的发展需求。未来,我们也相信,会有更多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为目标的住宅出现,人民的居住生活也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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