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为加强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谨性,避免职称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问题,特发布本通知。
1. 根据深圳市人社局规定,职称申报人员申报资料不得由第三方机构代理,须由申报人本人实事求是、认真填报,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如发现由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的,将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
2. 本学会从不开展收费职称申报培训的相关工作。所有以本学会名义开展的收费职称申报培训工作均为冒用本机构名义,本学会一律不予承认。深圳市照明学会组织的活动均在微信公众号“深圳照明”和深圳市照明学会(http://www.szlightingtec.com/)官方网站上公布,请相关单位注意核实。
3. 本学会秘书处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人员:
工作人员 |
职位 |
庞杰 |
秘书长 |
王婉莹 |
综合办公室主任 |
李友霖 |
会员部部长 |
4、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16号华瀚科技大厦D座315室
秘书处电话:0755-86535295
邮箱:szzmxh@163.com
办公时间:9:00-17:30(周一~周五)
本学会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共3位(庞杰;王婉莹;李友霖),无其他办公场所,所有通知文件均以盖有“深圳市照明学会”公章为准。
5、各单位、各位申报人员可通过以上官方渠道核实清楚,以免被误导。
深圳市照明学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