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九届深圳照明奖申报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九届深圳照明奖申报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照明奖简称“深照奖”,由深圳市照明学会和深圳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于2003年共同设立。“深照奖”是为适应照明科技事业与照明电器产业高速发展的需要,调动广大照明科技工作者和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照明科技和产业的发展而设立的。该奖项旨在鼓励在照明领域中,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学术教育、照明工程设计、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人才管理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表彰活动,让整个社会更了解照明产业,推动行业领域向高品质和高附加值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创造更美好的光环境。

经研究,深圳市照明学会、深圳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第十九届“深照奖”申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架构

 为确保“深照奖”评选公平公正进行,深圳市照明学会、深圳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成立深圳照明奖组委会和深圳照明奖评委会。

■ 组委会:承担“深照奖”申报、评审、授奖等相关组织工作。

 评委会:承担“深照奖”评审、终审工作,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丰富照明行业经验的院校专家学者代表等组成。

 

二、奖项设置和申报要求

(一)深圳照明设计奖

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 申报要求规范:

(1) 申报单位或项目主持单位应为照明设计单位;

(2) 申报主体在照明设计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 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申报项目应为本单位近三年的设计项目;

(4) 申报项目应完工并验收合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二)深圳照明工程奖

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 申报要求规范:

(1) 申报单位或项目主持单位应为照明建设施工单位;

(2) 申报主体在照明建设施工中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申报项目应为本单位近三年的建设项目;

(4) 申报项目应完工并验收合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三)深圳照明科技创新奖

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申报要求规范:

(1) 申报单位应为照明行业优质产品供应单位;

(2) 申报主体为在照明领域内取得新技术(照明器材、控制设备的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光源、灯具、电器附件、控制设备产品)及软件方面的创新成果;

(3) 申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四)深圳照明人物奖

设杰出企业家奖、学术贡献奖、优秀设计师奖、优秀项目经理奖

■ 申报要求规范:

(1)评选在照明行业领域有着杰出贡献的企业家或行业优秀人物; 

(2)评选在照明事业上有着突出贡献的学术工作者;

(3) 评选在照明设计领域做出优异成绩的照明设计师;

(4) 评选在照明行业领域表现突出、做出优异成绩的项目经理;

 (5)申报人物应在照明行业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五)深圳照明设施运营维护优秀奖

 申报要求规范:

(1)申报单位应为照明设施运营维护单位;

(2)申报主体在照明运营维护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申报项目应为本单位近三年的施工维护项目且项目金额在100万以上;

(4)申报项目应完工并验收合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对象:

从事照明行业的单位或组织和个人

(二)申报方式:

申报“深照奖”的单位或组织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报名相关资料并发送至深圳市照明学会深圳照明奖组委会邮箱。

(三)申报材料说明:

(1) 需如实填写申报表,内容完善,加盖公章;

(2) 填写附件时如页数不够,可自行附页;

(3) 申报需提交实景和设计照片各不少于10张(电子版),分辨率300dpi以上,并且未做过补光等任何修版与处理的JPEG、PNG、PSD格式;(所提供的实景照片应包括全景照片,能反映项目特色的局部照片等)

(4) 承诺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均真实有效, 相关电子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因申报资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申报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申报评审费用

免费

 

五、评选流程

评选共分为申报、初审、复审、终审、公示五个阶段

申报资料经深圳照明奖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评委会进行复审,最后由终审评委会在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中评选出“深照奖”各类奖项。

(1) 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7月1日-12月31日)

(2) 初审:组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3) 复审:评委会根据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4) 终审:终审评委会评选出各类奖项

(5) 公示:评选结果公示

(6) 授奖:第十九届“深照奖”颁奖典礼

 

六、异议处理

(1) 评审结束后,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向深圳照明奖组委会提出书面意见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过期视为无异议,不再予以受理。

(2) 深圳照明奖组委会协调相关方面进行异议处理,形成意见呈报深圳照明奖评委会审定,并由深圳照明奖评委会裁决。

(3) 指定日期内,异议项目如未能处理落实的,取消评选资格。

 

七、联系方式

申报联系人:

苏颖慧(13763010863)

王嘉晔(13042601107) 

张嘉辉(13828236946) 

电话:0755-86535295

邮箱:szzmxh@163.com 

邮编:518057 

网址:http://szlightingtec.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16号华瀚科技大厦D座315室

深 圳 市 照 明 学 会

深圳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附件:
1.2021年度深圳照明设计奖申报书
2.2021年度深圳照明工程奖申报书

3.2021年度深圳照明奖人物奖

4.2021年度深圳照明科技创新奖申报书
5.2021年度深圳照明设施运营维护优秀奖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