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深圳市照明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集委员的通知

 

关于深圳市照明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照明行业及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在照明行业、产业、企业、组织、机构的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架构下,广泛开展照明产业的标准化工作,经深圳市照明学会同意成立深圳市照明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市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一届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深圳市照明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照明行业标准化工作。现面向全市该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包括教育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 熟悉本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能够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反馈标准意见、按时投票、出席相关会议等。

 4. 具有较好的中文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5. 为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正式任职的人员(不包括各种形式的社会团体或单位的兼职任职),并且经所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6. 其正式任职单位业务范围符合本技术委员会业务范围。

 7. 符合《深圳市照明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 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并由其任职单位批准的方式,委员候选人填写《深圳市照明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其任职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与申请表中工作单位名称需一致(公章复印无效)。

 注:登记表中,“本会职务”不必填写;其他不适用内容,填写“/”。

 2. 请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委员登记表扫描件(含电子照片的PDF版,以“深圳市照明学会标委会-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发送至深圳市照明学会秘书处联系人邮箱。 

 3. 秘书处通过对报名单位及委员候选人条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标委会委员名单和组建方案,并报主管单位审批。

 4. 每届委员任期四年,单位推荐候选人应在本届任期内保持稳定。

 5. 所有申报资料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电  话:0755-86535295

联系人:张工(13828236946)

邮  箱:szzmxh@163.com

邮  编:518055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9018号大族创新大厦B座4楼3A11

 

附 件:深圳市照明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深圳市照明学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