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宣贯

 

2021年9月15日,受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冯增军副局长委托,灯光中心黄亚主任主持召开了《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宣贯培训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前海管理局、灯光中心和各区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照明中心主任梁峥辅导讲课,就项目概述、前期研究、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功能照明总体规划、景观照明规划、绿色照明规划、智能照明规划、照明供配电规划、分期建设规划、实施管理保障和三同时管控细则等方面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在座谈交流环节,大家就《规划》有关内容特别是“三同时”照明管控、暗夜保护示范区和大鹏星空公园等重点、热点内容进行解答和交流。

黄亚主任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来城市照明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展有关工作强调了五点意见: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地”战略定位,精心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灯光质量品牌。一是重点抓好市级重要照明要素片区的照明规划建设工作;二是重点抓好智慧照明规划建设;三是对光污染进行综合治理。

二、聚焦“法治城市示范”战略定位,全面提升城市照明法治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三同时”落地实施;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照明管理相关技术标准;三是开展楼宇媒体立面管理相关研究;四是进一步完善、细化《深圳市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费及电费补贴办法》;五是研究出台灯光秀等大型公众活动的具体运维管控措施。

三、聚焦“城市文明典范”战略定位,着力打造深圳城市人文灯光品牌。一是持续打造深圳光影艺术品牌;二是打造特色示范街区灯光品牌。

四、聚焦“民生幸福标杆”战略定位,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出行环境。一是全面提升人行公共空间功能照明品质质量;二是全面提升城市道路照明品质质量。

五、聚焦“可持续发展先锋”战略定位,打造城市暗夜保护先行示范区。

 

 

最后,根据冯增军副局长指示,会议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以下部署:

 

一是各区组织开展《专项规划》的宣贯培训,把握好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要结合各区实际,开展分区照明规划的编制及修编工作,进一步梳理各区的区级照明要素,因地制宜提出照明管控指引及措施建议,指导、指引各区城市照明建设和发展;

 

二是开展重点区域的详规编制工作。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重点发展区域(应包括但不限于18个重点区域),应以相关更新规划、城市设计为基础,进行重点区域的照明详细规划编制;

 

三是请各区认真落实今天部署的有关重点工作;

四是各部门、各区保持沟通协作,共同推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转自: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