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通过深圳市照明学会评审通过的深圳市照明电气、照明设计、照明电子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7月08日至7月19日(周六、日休息)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二、领取地点
深圳市照明学会秘书处: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16号华瀚科技大厦D座315室
三、领取要求:
(一)本人领取评审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如有特殊原因无法领取评审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三)由申报单位统一领取需提供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单位领取人员身份证原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评审表领取后,请存入申报人员个人人事档案,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无法补发,后果自负,
2、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评审表的申报人员,可与本学会秘书处人员联系,预约领取时间。
联系人:0755-86535292 王主任
2019年07月08日
深圳市照明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