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目的
1.为确保学会各类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的运转效率 ,实现学会网络信息平台正在发挥其连接会员、宣传协会、促进学会及行业发展的作用,建立学会对外信息发布的重要载体、工作联系的纽带、展示学会形象的窗口、业务公开的平台。
2.为规范和监管学会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加强对外宣传重视程度,保护学会机密,避免无序、无审核/审批信息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等。
二、范围
1. 学会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主要指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深圳市照明学会官网(www.szlightingtec.com);
(2)官网微信公众号(名称:深圳照明,微信号:szzmxh);
(3)所有以深圳市照明学会官方名义建立的微信群、QQ群;
(4)深圳市照明学会官方邮箱(szzmxh@163.com);
(5)其他宣传对接口径(第三方网站或公众号)等。
2.对外发布信息指通过各类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对外发布的一切新闻、通知、资讯信息。
3.适用于本学会网络信息管理相关事宜、相关部门和个人。
三、对外发布信息的分类
(1)主管部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办法等信息;
(2)秘书处印发的学会相关的可向社会公开的文件等信息;
(3)学会重要活动和各项工作动态等信息;
(4)会员单位宣传推广信息;
(5)行业前沿动态信息;
(6)转载的正规、合法机构发布的信息;
(7)结合秘书处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四、对外发布信息撰写要求
1.内容:必须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学会知名度、美誉度,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内容还应符合《微信公众平台群发规则说明》要求
2.标题:简明扼要。准确传达出信息主题内容
3.文字:文字稿件内容真实准确,在保持言简意赅的同时注重提高文字的可读性,避免夸大宣传,禁止不实宣传。
4.图片:要求能准确反映主题,图片清晰,可以有简单的文字说明
5.排版:整齐美观,整体布局大方得体,在不影响文字阅读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点缀元素。如部分涉及政府政策文件宣贯的文章内容,其排版应整体庄严大方,不宜过渡花哨。
五、信息发布的规定
1.学会所有对外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学会重要活动以及工作动态新闻应在活动过后第二个工作日完成信息发布。转载文章信息发布日期应与原新闻信息时间差不大于0.5个自然月。
2.学会的所有对外信息的发布要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由指定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学会秘书长审核,审批后方可发布。
3.秘书处指定的信息发布员负责保管微信公众号、官网后台等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的账号密码。任何人未经秘书处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资料,违反者秘书处有权视情节轻重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4.由学会名义建立的所有微信群及QQ群,由指定人员(原则上应为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担任)担任群主/管理员,群主/管理员须做好各群的维护工作,禁止群内出现散布不良信息的情况,部分专用群(如职称评审咨询群等,禁止群成员发布与业务无关的广告信息)。
5.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不得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对外宣传、发布与本学会相关的各类信息。
6.信息的起草、审核: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由秘书长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核,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
7.信息发布的审批流程:
(1)学会活动及各类工作动态信息、通知等:由信息发布员起草新闻稿,报秘书长进行审批批准后,由信息发布员对外予以发布。
(2)会员单位宣传推广信息等:
a、会员单位供稿的,由信息发布员初审确认,报秘书长进行审批批准后,由信息发布员对外予以发布。
b、由信息发布员撰稿的,经会员单位相关责任人确认内容无误后,报秘书长进行审批批准后,由信息发布员对外予以发布;
(3)转发、转载信息:由信息发布员完成转载编辑(转载信息中应注意清除与本学会无关的其他机构之广告信息)后,报秘书长进行审批批准后,由信息发布员对外予以发布。
8.信息的删除与更改:因各种原因需要删除或更改的信息,向秘书长申请确认后,由信息发布员给予删除和更改信息。
9.所有的同题材内容要保证标准性和一致性,不得有明显差异
10.下列信息不得在任何网络平台以学会名义发布
(1)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学会相关规章制度的信息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3)损害学会荣誉和利益的信息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5)破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的信息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1.学会发布的信息,需信息发布员随时跟踪查看信息的状态,如发现问题须及时报告和处理,并做好记录
12.信息发布员对所发布的信息及时跟踪,对反馈与评论回复的信息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传递给相关责任人,并做好记录
13.信息发布员应每天至少登陆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一次,保持对相关信息进行刷新与更新,以保证信息的效果和作用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深圳市照明学会
2023年4月